第104章 这都是废话!
这本书正文终于来到了一百章。 看了一下,二十一万五千字! 啧啧~! 真正来说这绝对是本喵第一次写书,别奇怪,虽然另一本《维度漫游》发的早,那本书也确实投入很大的情感,但... 但现在吃鸡火啊!说句势利些的话,吃鸡这种书只有赶在潮流才有关注度,所以本喵中心转移咯。 那本书停了! 大魔王这本书来说... 怎么说呢,第一次发现书中有书评的时候,可把本喵激动坏了,结果一看,啧,是做封面的广告。 结果第二条书评不是做封面的了,是工作室的广告。 好气哦。 因为《维度漫游》那本书写的风格情怀等等,与《吃鸡大魔王》不同,所以本喵觉得受众面小。 结果评,心都凉了! 还好,作者群的各位大佬给本喵灌鸡汤,说什么新人第一次写书,无论成绩好与坏,第一本能坚持到完结,那是质的蜕变。 懵懂的喵信了! 那时候...貌似也不是太久,一个多月前的事,懵懂的喵问了一个问题:“能不能刷数据?” 刷数据也就是自己掏钱,刷点击,收藏,推荐,红包等等! 但作者群里的大佬说NO,刷数据会被编辑拉黑的! 好吧,本喵还是老老实实的写下去吧。 终于,大魔王遇到了第一次的打赏! 来自‘怪蜀黍’的999打赏。 我的天! 书有人看了!普天同庆啊! 说起来你们可能不信,即使你们打赏的再多,本喵现在都是拿不到的,而且就算赏赐再多本喵也看不上眼。 毕竟你们当中要是有人做房产行业,而且做了很久的,就知道本喵的收入了,现在来说写书真的只是兴趣罢了。 但心态不同啊! 这完全是认同感! 事情慢慢变好,有了正经的评论,催更,认同。 当然,也少不了辱骂!!! 说真的,本喵从未否认过,多次发帖说这本书的开头设定就是照搬的! 可能对于本书的真爱粉来说,会让你们接受不了吧,但这是事实! 本喵没有粉丝,但本喵很自信,大魔王这本书是有粉丝的,可能仅有寥寥,但绝对有! 所以,对不起! 不过要说的是,喜爱大魔王的各位,遇到喷子,不用上前顶撞啊,毕竟是本喵的错。 而且书评区有管理删除的! 同时,本喵写到六七十章的时候,总觉得写的很一般,脑袋里的剧情只能这样表达了,实在是做不到更好。 但后来发现各位的反应还不错,这让本喵很有信心呢。 但渐渐地发现书评区居然出现另一个风向的喷子,说本喵写书水! 卧了个槽!本喵的书水? 不怕给你们说,对于本喵而言,写水文简直是太难了,要写的水,还要有一定的吸引力,最重要的是不能让大家发现。 水文很难的,大魔王又不是网游小说,随便重复几则通告,来几个装备属性,随随便便的水一章。 作为萌新,还是把脑袋里的剧情搬出来比较容易,所以这种言论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些的不详细要被喷!解释了说文章水! 喵喵喵? 还有就是,说抄了另一本书,是吃鸡文最火的书。 无!中!生!有! 狗生大佬在群里虽然没怎么冒泡,但是也为本喵解答过问题的,这简直是...算了!不说了! 吃鸡文本喵很久没看了,就是怕自己的文中带入了其他风格的写法,甚至剧情,影响各位的观看体验。 当然,也没时间看啊! 要本喵说多少遍,本喵每天上午8点起床上班,晚上八九点下班码字。 一般来说是晚上码两章,一章晚上现发,一章明天中午,基本上码字结束都已经凌晨了! 你们居然还催更!!! 摸摸自己的良心,是不是被王昊家的两个儿子给吃咯?! 最过分的是,居然还在大神说里让本喵唱歌!!! 喵了个咪! 这么过分的要求都敢提出来,当真不怕本喵开腔吓死你们! 好吧,正经点。 各位玩吃鸡的读者,特别是新手,如果你们仔细看书的话,会有些发现的,毕竟这本书也算是沾了点技术流的。 不过发现错别字就算了,容本喵说一句:智能输入法害死人! 最后呢想要加群的可以自便,简介里有群号的,暂时加群没门槛,特别欢迎妹子哦(手动滑稽)! 不过加群的话一定不要闹事,别飙车,毕竟群里有妹子,要遵守群规!群里不搞特权,这点可以放心。 本喵挺忙的,一般不闲聊,千万别来要管理,暂时不上!本喵的QQ可以随便加,至于通过不通过就不知道了(手动滑稽)! 最后呢... 本喵在考虑要不要在13号夜里回家的时候,为你们直播露脸?! 额...再说吧,到时候群里通知好了。 嗯! 再来句官方点的话: 大家多多支持本书咯! 《吃鸡大魔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