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低端产品?
极远之地的朝鲜半岛北部,铁山,在一块块烧红的煤块中,毛珏还算是维持了一个人人温饱的世外桃源,与此同时,大明帝国繁华腹心的北直隶,却已经是杀成了一片尸山血海。 一滴滴鲜红的液体顺着新翻开的泥土向下流淌着,滴答,滴答,当第三滴落在地面上时候,饥渴的大地却也饱饮不到这甘美的液体,水滴形的冰珠顺着一片通红的冰面滑开,然后就再没有新的液体滴下。 再往上,是个中年军士那满是尘土胡子啦擦的脸,一道狰狞的刀痕将这张种地农民的脸切成了两半,此时血已经冻结住了,只剩下那冻得发白的眼仁无神的向前张望着。 咚~ 忽然间,已经发硬了的身躯剧烈的颤抖了下,这回光返照的代价却是极其大的,一支胳膊带着刀飞了出去,又是少许血花洒落在地上,硕大的马蹄印落在原本手臂的位置,一匹辽东骏马驮着其胡儿主人急促的向后奔驰着。 不过这个倒地士兵还是见证了个光辉的一幕,倒悬的后金大旗也跟着骑兵从他身上拂过,紧跟着这个偃旗的八旗败骑,不知道多少个拖着辫子的八旗精兵也是仓皇的向后溃逃着,更后面,高举着的红色大明战火旗,满是疲倦风霜的明军再后头呼出一片片白雾,有气无力的追杀着。 的确是追杀着,激战了快一天的广渠门之战以明军胜利而告终,喊杀声又持续了一会,败退的后金军被逼到了运河边上,践踏之下踩碎了河冰,又有不少军士掉进河里,不过破碎的冰块也让明军停下了追击的脚步。 的确算是一场难得的胜利,这一战杀伤了八旗至少千人,杀伤了数千,其规模快赶上宁锦大捷了,可如果不是战场位于大明帝国的心脏,京师城下,而且是辽东军数万合着京营一两万,才把这不到三万,两万出头的饿狼赶走,那就更好了。 战场上到处都是狼藉的尸体,中午莽古尔泰的正蓝旗发动进攻,先是攻祖大寿不克,旋即攻中军王承胤,王部却一触即溃,向南逃避,与祖大寿部搅乱在一起,本来袁崇焕计划的弹簧阵,一部受到攻击,另外两部侧面夹击的计划就这么宣告破产,辽东军被后金撕成了两个部分。 还好这儿后金的指挥系统也出了问题,除了豪格,剩余几个旗主贝勒没有遵照军令,挥军杀进了袁崇焕的本军,可就算分兵削弱了八旗军的实力袁崇焕亦是不得不亲自上阵,整个人被射的跟刺猬一样,他可不是武将而是个文人,就好像后世东北军元帅林彪都要亲自拔枪上阵跟敌人血拼那样,可见战斗到了何等程度。 就算如此,辽东军还是没能打退八旗,直到崇祯皇帝都看不下去,下令京营出击有了这支南面大军的加入,受创不重的祖大寿,王承胤这才击退莽古尔泰豪格,自侧翼夹击八旗军,把皇太极打到了运河边上。 这一战,明军死伤最起码达到了上万。 夜色渐渐降临,连野地里的尸体都没有力气去收敛,活下来的人精疲力竭的窝在寒冬腊月的华北大平原上,缩在冰冷的的帐篷里瑟瑟发抖,中军,油灯闪烁着幽暗的光,三重满是窟窿的棉甲丝绸甲被挂在旁边甲挂上,满面疲惫,袁崇焕却还是靠在他的书案前面。 一大堆军令公文其实早已经批阅完毕,时间也到了三更,这个辽东土霸王手里却是捏着一封舒心书信,久久不想去入睡。 说实话,这信可实在是够难看的,字迹歪歪扭扭,不少字比划结构都错了,就算袁崇焕五岁的大侄子写的估计都比这好,而且更过分的是,这封信居然还夹着一张练字的草纸一块给送过来了,信封还摆在书桌上,用张扬的字眼公然写着四个大字,袁蛮子亲启。 这挑衅程度与敌意简直是十足,可就这么一封信,居然让袁崇焕爱不释手。 而且他的目光是不是越过书信,到草纸上。 这写信人的功底儿真是够差的,写之前还得练练字,不过夹杂在这些凌乱的字迹中,几个数字倒是挺扎眼,5,7。7,9。8,2。9,1。袁崇焕跟文书打过这么多年交道,几乎是立刻认出这个简单而简陋的文字游戏,在信上找到那几个字。 议饷勿入! 说实话,最开始老袁是真想不明白这几个字,直到战线都拉到了京师城底下,隐约他才有了点明悟。 最开始他不过把那个小子当做了有点经营手段,沉稳,善守,也就这几个优点,适合当个给自己跑腿的粗野武夫而已,可如今,这个小子才叫真正的深藏不露,自己看到的,他看到了,自己没看到的,他都能看到,这份心机沉浮,也是令人发指。 当~当~当~ 梆子敲响在门口,几个巡夜的军士佝偻着身子从仗外走过,这几年,大明的冬天格外的寒冷,就算这些关外人也经受不住这等风霜,忽然间,帐篷门帘子被撩开,一个长得颇为英俊的武将艰难的抱了抱拳头。 “督师!夜深了,为了朝廷,您也早点休息吧!” 来的是吴三桂,今个他可是迅猛如虎,算是今日之战的唯一亮点,从祖大寿军第一个杀进陷入袁崇焕本军的建奴背后,据说今个圣上都赞许了他一句辽东之虎,看到他来,袁崇焕也终于从深思中醒过神来,疲倦的对他点了点头。 “知道了,本督这就安歇!三桂今日你也力战不殆,军务有麻贵盯着,汝也去早点休息吧!” “谢督师关心,末将省的!” 答应一声,吴三桂再一次退出了帐篷,恢复了平静,袁崇焕也是又看了那信两眼,忽然伸手,把信纸连带那一页草纸团在一起都一并扔进了火盆,看着火光腾起,袁崇焕又把那袁蛮子亲启的信封夹在了书页中,最后合上了书案,疲惫的站起身来,去了后面床榻。 有些事,事不可为还要为之! ………… 战场数千公里外,朝鲜半岛,铁山。 火炕被煤炉子烧的热乎乎的,一桌子菜肴摆的满满的,渐渐名声起来的锅贴饼子炖鱼,发糕,还有野鸡蘑菇锅,总之山珍海味都有了,一旁素衣和洋妞一人还抱着个大酒坛子。 钱曾还是那副苦瓜脸。 坐在对面,夹起一块鸡腿愤愤然的塞到嘴里,肾虚公子方才又是愤懑的哼哼出声来。 “毛兄你可真是害苦了兄弟了!” “钱兄不要这么说吗!在商言商,再说,兄弟不是也没把话说死吗?这个价拿回去,要是扬州那些老爷不满意,不付钱就是了,到时候钱兄再回来,兄弟我二话不说!” 毛珏那胸脯拍的够响亮,可是听着钱曾却是脸色一苦嘴一咧,事儿要有毛珏说的那么容易,还好了呢! 都知道北方出产人参,而此时大明获得人参的途径就那么三条,走口子外的晋商与鞑靼走私,辽东军走私,还有就是这东江镇皮岛。 这其中,就数皮岛的人参貂皮鹿茸之类山货最为便宜,因为前两者都要走漫长的陆路,这年头口子外的蒙古部落就是穷怕了的强盗,和他们大交道,晋商的成本可想而知,辽东军走私得走山海关,想要从这儿把人参貂皮运进关,也得大神通,不然私开互市那可是死罪。 只有这东江镇,毛大帅人家是野路子起家,自己拉扯出来一方军镇的,还没有文官监军,回关内还是走海路去的山东,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关内客商就可以以很低廉的价格,换到这东北的珍品。 可如今,居然杀出了毛珏这么个程咬金,皮岛一个海岛是不可能产人参的,多数还是来自铁山,偏偏毛珏把这个来源掐死了,不管是私自与朝鲜人,后金交易来的,还是自己上山挖,打猎打来的,都得优先交易给铁山参将,有了垄断这个资本,毛珏自然虱子大开口了,一张貂皮贵了四倍,到了二两银子,人参按照成色大小,也贵了两倍到十倍,这一趟,他的成本至少上升五倍还要多。 至于毛珏说的好听,还是信任自己,先赊给自己,不给钱再拿回来,可能吗?要是敢这么玩他一回,明年他手头这参,这皮子给谁就不一定了!没了这些玩意,他钱曾更是一文不值了。 不过就算是毛珏提价,还是比晋商与京商手里的价格低廉几倍,他也得接受,并且之前是几十伙的商人分,如今是他一个人拿货,那么他就也有这个垄断的优势,今年大明还与后金大战,明年的人参貂皮走势肯定更加紧俏,拿回去他也可以涨价,一张貂皮原本十两,手一番就是二十两,人参也是向上拔,还是能赚个钵满瓢溢。 不过回去,估计他背后的几个大佬,还得对他发一顿牢骚,想着,这钱曾的脸色就是愈发的难看。 “行了钱兄,今个咱们只风花雪月,不说那些庸俗的,素衣还不倒酒?” “是,少爷!” 早就在一旁等的跃跃欲试老半天,素衣抱着坛子就给钱曾满上了一杯,这货也的确是酒中老手,端起杯子闻着这香气先抽了抽鼻子,这才嘬了一小口,接着又是摇头晃脑好一会,方才吐出一口气来,肾虚公子的脸上又是露出一股子智珠在握的笑意来。 “刚下来的新烧酒?” “钱兄果然是行家!” “毛兄想要钱某帮你把这酒也卖到江南去?” “然也!” 这货不愧是商场老油条,一猜一个准,毛珏也不跟他兜圈子,直接点了点头,却见这货猛地晃了晃脑袋。 “这事儿,毛兄还是熄了念头吧!” “太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