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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蛰伏

    “不行,咱们互换一下,我去盯着他们,你的口才比我好,跑的又比我快,身份更加不用说,你去搬援兵更合适。”马歇尔对肖恩的分工提出了意见,每次都是肖恩冲在最前面,将他们护的严严实实,都有点分不清谁是谁的护卫了。

    “你还知道我跑得比你快。”肖恩锤了锤马歇尔结实的胸膛道,“放心好了,我有多爱惜自己的性命你又不是不知道,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将自己置于绝境的,想要为我遮风挡雨,先让自己变得足够壮实才成,等到了那个时候,就算是你想往后退,我也会把你踢到前面去,不要忘了,你未来可是要成为我的将军的,与巴顿一样。”

    头犬巴顿懒洋洋的扫了马歇尔一眼,目光中有着人性化十足的不屑,意思是马歇尔没有资格与他平起平坐,让马歇尔有种打人的冲动。

    “好吧。”马歇尔有点郁郁,其实他自己也知道肖恩比自己更加适合侦查工作,不仅因为对方比自己跑的快,箭术好,还因为对方的脑子比自己好用太多,解决突发事件比自己拿手的多,每次与对方对比,都是一个打击自己的过程,“一定要小心,不要被热血冲昏了脑子,宁可放他们出山,咱们另想办法,也不要干缺心眼的傻事。”

    “放心好了,这个世界上让我干缺心眼傻事的人还没出生呢,包括你们。”

    “虽然这句话听起来很伤人,但我还是希望你说的是真心话。”马歇尔无比认真的道,“从来都是我们欠你的,不是你欠我们的。”

    “一堆屁话,在这之前,先将她送到猎人小屋那边,不要再让她出事了。”肖恩小心翼翼将小伊莲娜交到马歇尔手中,慎重的如同交出一块无比贵重的钻石。

    “放心,她不会有任何事情的,她一定会健壮的长大,长成像她母亲一样的美女。”马歇尔重重的点头应道。

    交到他手中的不仅仅是一个女婴,还是肖恩一个感情的寄托,对被毁灭村寨良心自责和愧疚,虽然村寨被毁和他并没有直接关系,但是他总觉得自己以前能做些什么,而没有做,是对村寨的一种亏欠。

    若非这条小小的生命,还不知道彻底爆发的肖恩会干出什么歇斯底里的事情。

    肖恩上一次抓狂已经是七年前的事了,他们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食人村寨,见识了里面惨绝人伦的情形后,当天夜里,那个村寨连同方圆十几里的山林都化成了灰烬,虽然肖恩从来没有说过,但是马歇尔知道是肖恩做的。

    狩奴队返回狩奴城只有两条路可走,第一条是顺着河谷地往西走两天,然后再转北走两天半的山路,另一条则是顺着山梁走,直接往北穿,不过比起第一道路,他们要多走三分之一的路程。”

    他们进山的时候应该走的第一条路,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隐匿踪迹,而且河谷地向来是村寨最密集的地方,方便劫掠。

    现在返程,他们走第二条路的可能性达到百分之七十,山梁虽然不好走,还要多走路,但是视野开阔,不容易被偷袭。

    追踪是一个技巧活,哪怕身边带了猎犬和山鹰两大追踪利器,但是有方向的追踪明显比漫天撒网效率更高。

    狩奴队的行为模式并没有跳出那百分之七十的可能性,肖恩仅仅用了三个沙漏的时间便找到了他们。

    狩奴队的规模比肖恩预计的还要大,粗略估计将近一个校卫(百人为一卫,三卫为一校),加上狩来的奴隶,整个队伍超过了七八百人,连人带马,行走在山梁上,足足能拖出半里地去,这么明显的目标,就算是没有猎犬山鹰的帮助,肖恩也很快能找上他们。

    敌人的数量超出了原先预测也不完全是坏事,这会进一步拖慢他们的行军速度。

    在展开追踪之前,肖恩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发泄掉了心中憋着的那股火气,对此他已经轻车熟路,一阵自虐式的高负荷运动,释放一部分年轻身体中的激素,心情自然便会被理智所掌控,这个时候的他冷静的近乎冷酷。

    这种状态的肖恩是一名非常优秀的猎人,当初为了狩猎安迪斯巨熊,他们足足花了一年的时间去观察那头安迪斯巨熊的生活习性,又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精心构造连环陷阱,面对更加强大的狩猎队,他自然不会贸然行动,没有射出去的箭才是最危险的。

    ……

    “停下,停下,停下,你们这群废物,想要颠死我吗?”巴特利*费伦从滑竿上跳了下来,一边揉着腰一边大声怒斥,“你们这些山里面的野人不是在山地中如履平地吗?怎么抬个滑竿颠成这个样子?你们是不是心存不满?故意的?哈……你们还敢跟我瞪眼,长能耐了是吧,是不是等一下还要心存报复,直接把我扔到山崖下去?你们这群欠抽的家伙,半天不挨抽就难受,我抽死你们这群蛮子,抽死你们这群不知道规矩的蛮子。”

    巴特利越说越来气,抄起精致牛皮鞭对着两名安迪斯山民担夫劈头盖脸的一顿打,贵族家庭出身的他,可是从小就受过骑士训练的,虽然水平不怎么样,力气实打实的有一点的,现在下了狠力气,鞭鞭见血。

    那两名精壮的安迪斯山民担夫愤怒的浑身都颤抖了,但只是低着头,不敢反抗,不是他们贪生怕死,而是他们的妻儿也在队伍中,一旦他们出手反抗,自己一个人死是小事,殃及自己的妻儿族人才是大事。

    这是有前车之鉴,他们的前几任,就是不堪羞辱,想要反抗,还没等到出手,要么被当场干掉,要么就是当场被制服,前者还好一些,至少一死百了,他们的妻儿也能跟着死得痛快,惨的是那些被重新制服的,这些人渣会当着他的面,将他们的妻儿族人活生生的折磨死,然后再一点点的杀死他们,现在还有一个还剩下一口气,拖走后面,完全不成人形。

    他们知道,这是杀鸡给猴看,告诉他们反抗和逃跑的下场,同时也在磨他们的性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残暴手段,一点点磨掉他们的反抗意志,然后成为任他们宰割的私有财产,但是各种各样的牵挂又让他们没有办法轻易赴死。

    狩奴人早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狩奴手段,那些有利用价值的奴隶都会留一两名他们的至亲之人,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再悍勇的人,动手时,也会犹豫三分。

    有一个很有名的驯奴大师曾经说过一句备受驯奴人推崇的名言“人只要妥协了一次,就会妥协第二次,慢慢的妥协就会成为习惯,当完全适应这种妥协生活的时候,一名合格的奴隶便诞生了。”

    “老爷息怒,老爷息怒,跟这些还没有养熟的刁民置气不值当,不值当,等出了山,他们可是要卖大价钱的,打坏了就不值钱了。”一名精瘦中年人快步的迎了上来,笑眯眯的劝解,虽然有着一张十成十的安迪斯山民面孔,却操着一口地地道道的拜伦语。

    被他解围的安迪斯山民不仅没有感激他的意思,反而冲着他的脚下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不屑不言而喻。

    像精瘦中年人这种人,虽然有着一副正宗的安迪斯山民面孔,但已经不算是安迪斯山民了,他在山外出生长大,他的父辈、爷爷辈乃至数辈之上就已经是奴隶,他出生之后自然也是奴隶,像他这种完全在奴隶环境中长大的人,已经不再以奴隶为耻,有的甚至以奴隶为荣,也就是俗称的熟奴。

    若是普通的熟奴还不可恨,毕竟他们只是因为环境早早丢失了自己自由和人格的人,真正可恨的是像精瘦中年人这样的熟奴,他们利用自己的一张安迪斯山民的脸,混入大山中,探查山寨的位置和防御情况,然后为狩奴队引路,屠杀狩猎那些或许曾经帮过他的安迪斯山民。

    这种人在安迪斯山民中还有一个别称“鬼奴”,不人不鬼的奴才,安迪斯山民对于这种人的痛恨程度甚至还在狩奴队之上,要么不落到安迪斯山民的手中,一旦落到安迪斯山民手中,他们想求速死都难。

    “老爷我还差他们两个钱?老爷我每天吃的早餐也够买下他们十个,而且还是训练好了的,比狗都听话的,你又算老几?竟然敢管老爷的事情。”巴特利手中的牛皮鞭不仅没变轻,反而加重了两分,有几鞭子甚至是擦着精瘦中年人的头皮而过,看架势,稍不合意,准备连他也一起抽。

    “不敢,绝对不敢,小人只是老爷花钱雇来的一条狗,一条带路的狗,狗又怎么敢管主人的事情呢!而且整个巴士底,整个索伦城,整个曼育军领,甚至是整个拜伦联盟,谁不知道费伦家族小少爷的豪爽,又怎么可能缺这么两个生奴的钱呢?”精瘦的中年人稍微一顿,用一种神秘的语调道,“但是小人还是要多说一句,这两个生奴,包括这些生奴对老爷是不一样,大大的不一样。”

    “哦,怎么个不一样法?若是你真的说出点门道来,这袋金子就是你的了,若是说不出来,老爷先拔了你多管闲事的舌头。”巴特利被对方神神秘秘的样子勾起了兴趣,一脸玩味的看着对方。

    他注意这个家伙好久了,一直想找机会抽他一顿,却没合适的理由,毕竟对方一路上尽心尽力,能够顺利的找到这么多安迪斯山民的村寨,多数是他的功劳,但是对方那张地地道道的安迪斯山民面孔却总让他回忆起一些不美好的回忆,让他怎么也喜欢不起来,没想到对方竟然主动送上门来,这可是好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