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店小二
“客官!您打尖儿还是住店?” 我是一个跑堂的店小二。 当然,在成为店小二之前,我是一名混迹江湖的剑客。 之所以来当店小二,并非师门家族被灭因此忍辱负重。 单纯只是因为没钱。 混江湖,也是要钱的啊......也不知道那些话本故事中的大侠平时都靠什么赚钱。 “愣着干嘛?还不快上酒!” “来嘞!客官您的酒~” 唉,生活不易,江湖......我是没钱来闯荡你了。 当夜,一道人影拎着一把破剑悄悄溜到客栈外的小树林内练剑。 那当然就是我。 在成为店小二之前,我是一名剑客。 虽然只有半本残破的剑谱,上面也只记载了一招。 但我仍然是个剑客。 每天晚上我都会重复练这一招,我敢肯定,江湖上再没有人这一招会比我用的更熟练。 因为他们大概不会去练。 ............ 江湖啊,原来一直在我身边。 最近客栈中来了位年轻的说书人。 他喜欢讲江湖上的故事。 还有那些来来往往的江湖客,他们也喜欢聊江湖上的故事。 那是我一天中最喜欢的时间。 虽然忙碌,但很充实。 我喜欢听他们讲江湖上的故事。 他们说,有和尚千里追杀采花贼,终将其毙于掌下。 他们说,有一人名为“桃花仙”,从未有人见过他的剑,因为见过的人都死了。 他们说,江湖上年轻一辈最出色的四位仙子,被人称作“朝花夕拾”。 其中就有我们东离的“枪神”付朝颜。 据说她还是郡主殿下呢。 ............ 今天那位女枪神约战刀圣,他们比试的地点就在城外苏河上。 那些有钱有地位的人都坐在船上观战。 那天客栈没有生意,掌柜的带着我们一起去了河边,就站在人群中。 他说:“这就是江湖。” 我看着那位郡主殿下手持长枪踏浪而来击败刀圣。 人群中的我,忽然心动了。 原来,这就是江湖。 ............ 日子继续过。 那位说书人走了。 我曾远远看过一眼,他走在那位女枪神的身边。 那位仙子的眼神......变得与以往不同呢。 哈~没想到那位说书人原来也是大人物。 也只有这样潇洒不羁又有才华的人才配得上那位女枪神吧。 我打了个哈欠,照例晚上出门练剑。 练完剑后,我听到有人在悄悄说着事情。 这种地方经常有人说些见不得光的事情,我也习以为常了。 毕竟是江湖嘛。 可我却听到他们提到了“女剑仙”。 于是我停下脚步,偷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原来他们打听到那位女剑仙要和说书人一起外出游览,他们要找机会给他们下毒。 我没有说话,只是记住了他们的样子——他们是客栈的三个住客。 第二天,我磨亮了满是锈迹的破剑,将它藏于腰间,一如既往的当一名跑堂的店小二。 那天晚上,他们照惯例要了酒菜回屋里吃。 我照惯例端着酒菜为他们送进屋内。 很奇怪,原本一直跳的飞快的心脏,却在进门的刹那安静下来。 也许我是天生的剑客,我练了数年的那一招,便是为了今天吧。 果然,他们没想到一个店小二竟然会剑法。 我偷袭杀了一人。 但终究,我是个只会一招的店小二。 见两人拖着尸体离去,我躺在血泊中,却并不觉得难过。 原来我一直都身处江湖。 也许那位女枪神和说书人的故事中从来不会有店小二的存在。 但能与你处在同一个江湖,店小二......也心甘情愿。 PS:忽然想写一个店小二的故事,就是这篇了。 灵感来源有B站鬼畜的白展堂之歌,还有B站改编翻唱的一首歌的歌词。还有上架那天一位舵主在评论区的那番留言。 最后推本书吧,《我真没想出名啊》,作者巫马行。是一本略有些的奇特风格的文娱作品。 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码番外纯属码字累了的时候调整状态休息用的。 番外已码完,我接着码正文去了。 告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