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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步途 第三十五章 归梦

    魔将化作飞灰,随风而去了。

    陵琅仙人动了脚步,他比他身前的妖鬼先动的,只是手中的尺子并没有打在那头妖鬼的身上。

    或者说陵琅仙人的尺子落空了。

    按道理来说,陵琅仙人的攻击是不可能落空的,因为他比妖鬼要强,而且强很多,陵琅仙人甚至有自信,只要时机适合,一尺子便可以把这头妖鬼打死。

    不过他也料到,能成为妖鬼这等魔物自然不会只有赤手空拳乖乖等死,所以他已经准备好多打上几尺子的。

    可是他猜不到这妖鬼居然可以在瞬息之间便了无踪影,这种手段可谓强大至极。

    他将元气散出,方圆几百里外内居然都没有那妖鬼的踪迹。

    陵琅仙人当然还可以继续向外扩散元气探查,只是他觉得没有必要了,因为几百里与那一千里差不了多少,那妖鬼能瞬间便离开自然是又些本事的。

    ……

    三百年的时间,才让魔伮从一头小小的魔兵上到了魔将的位置,其中的苦楚与困难只有自己与魔伮二魔知道。

    其它的魔物都以为自己是把魔伮当做一头宠物养着,殊不知自己已经把它看做了自己的弟弟一般照看。

    “阿伮!”

    身披着破烂粗布的妖鬼坐在一道悬崖之前,口中有些颤抖着轻声呼喊,只是即便它再动情,那头魔将也不可能复活过来了。

    此时它不知到这里是哪里,它只知道,自己现在不能为自己的弟弟报仇,因为他们都很强大,强大到自己也无法匹敌。

    想起来,自己在地心狱中,不过是一位魔师,职位虽然还算不高不低,只是并无太大实权,像阿伮这样的魔将职位都比自己的实权要大一些。

    说起来有些可笑,自己的天赋在地心狱也算是冠绝一顶,只是不知为何得不到重用。

    地心狱中并不是团结一致的,许多地域都有魔君称帝,有一些魔君之位还是传承下来的,实力不怎么样还特别嚣张。

    “不出千年,我定然也要跳出那轮回,脱了那魔名,杀了那仇人!”

    浑身破烂的妖鬼看着漆黑的天空,看着天空自己从未见过的月亮,身上的蓝色纹痕出了了蓝色的亮光,若是仔细观察,会现蓝光中居然出了一丝淡淡的绿光。

    他的心中有些激昂,有些澎湃。

    因为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自己出来了,而且自己将会在这方区分白昼夜晚,区分四季气候,会下雨会下雪会打雷的世界中存活并强大起来。

    。。。。。。。。。。。。。。。。

    在一条极富裕的乡村的一座私塾里,一群小孩子正在玩耍,现在是休息的时间,先生暂时不在课堂上。

    “胡小离,过来玩呀!”

    “对啊!胡小离,过来一起玩嘛。”

    “大家一起玩呀!在那边坐着干嘛?”

    “……”

    几名调皮的孩童正在私塾课堂的前庭抓着几根木枝,扮演着他们仰慕的上仙,互相刷着他们那拙劣的“剑法”。

    胡小离听到同窗们的玩闹声,有些好动的他摆了摆被一身灰色粗布棉衣掩盖住的短尾巴,但是身体却没有动。

    即便是在课堂之中,他也是带着一顶草编的笠帽。

    此时他正在认真的写字,其实也就看起来认真,他的心思心早就飞出去与那些同窗一起玩耍起来了,只是他不能真的去与那些孩子一起玩而已。

    “小离,真乖,今天认了几个字呀?”

    这时候,一道有些稳重却显得年轻的声音响起,胡小离听到这声音后,高兴地抬起了头。

    阳光透过课堂顶上的天窗,照进课堂中来,夏末早晨的阳光不算炙热,刚好照在了胡小离微微仰起的小脸上,那时常被帽子盖住的小脸呈现在了书生眼中。

    书生正是这座私塾的先生,也是唯一一位先生,因为这座私塾本就是为他而建的。

    此时的书生又好生感慨起来。

    几日下来,他已经见过胡小离的面孔不少次了,可是每次再看到的时候都会有些感慨,因为胡小离长的真的很可爱。

    “先生,今天我认了三十个字了。”胡小离有些高兴的回答书生,声音特别奶,但是又很清脆,不会有那种模糊的感觉。

    “先生,我觉得我还可以认字,三十个字太简单了。”

    书生还未来的及夸奖胡小离,便听到了胡小离接的话。

    作为一个从未上过学堂,只有七八岁的孩子,刚开始学能认三十个字已经很厉害了,胡小离居然说还可以认更多的字?

    “小离,这样吧,晚上我再教你,现在要大家一起上课咯!”

    说完,书生便走到了课堂之前,对着前庭的孩子们说道:“孩子们,准备上课了,还有半个小时就可以回家咯!”

    “好耶好耶!”

    “上课咯!肚子好饿,上完课就去吃饭咯!”

    “上课啦上课啦。”

    ……

    一群孩子从前庭回到了课堂,纷纷坐回了自己的座位,开心地等待着先生的授课。

    很快,半个小时便过去了,看了看日晷上指针影子的位置,书生宣布了放学。

    一众学生孩子都离开了课堂,书生也牵着胡小离的小手,二人一路行回了一座小院子。院子还算不错,很宽敞,后面还有花园,屋子也还算大。

    如今的胡小离正是跟着书生住在这院子里的,住处很不错,至少比以前自己的草窝要讲究得多。

    不过吃饭就有些困难了。

    在五年前,孤苦无依的书生来到了这乡村,他凭着自己的文气与墨水,让乡村的村民为了挽留他而建了座私塾,他也成为了私塾的塾师。

    只是众人为了他又是盖房子又是建课堂,他实在不好意思再收取村民的捐赠与学费。

    于是,他便留在乡村中免费为孩子们教书识字。五年来,平时吃饭都会有村民送过来,或者也可以自己去拿。

    “韩先生,我家为你送饭来了!”

    正坐在院中看着天色出神的书生听到一道妇女的声音,声音有些粗鲁,一听便知道是那种大大咧咧的家庭妇女。

    “先生先生,今天轮到我家给您送饭了!”

    一位小女孩小心翼翼地把手中的树枝这就是她的“剑”丢在了门口的石阶上,然后站在院子的门口处笑着与书生问好。

    书生的院子从来都不关门,正是为了方便孩子们过来找自己或者是村民们送饭过来。

    “何夫人,当真麻烦您了!”

    书生反应有些迟钝,听到声音后,足足几秒才反应过来。

    回过神的他连忙站起身来,一名小女孩与一位有些肥胖的中年妇女正走了过来,妇女那略显粗壮的手上提着一个木制的饭笼。

    “没事没事,对了,听昨天送饭的邻家说,韩先生收留了一个娃娃,我特意多加了些饭。”

    妇女见到书生,连忙上前把有些大的饭笼递给了书生,口中还与书生拉一拉家常。

    “确实是,我前天在村口碰到了一位无父无母的小娃儿,便接着他进了村中,不知乡亲们会不会不允?。”

    书生听到了了妇女欲点未点的重音,知道她是刻意说起这事的,所以有些担心是不是乡亲们不喜欢外来人。

    按道理来说,自己也算是外来人,所以,在身份上他更倾向于胡小离,只是乡亲们都为自己做了许多,在情感与亏欠上,他不得不倾向乡亲们。

    只是书生明显考虑得太多了,现在又不是生离死别,只是问了一句话而已。

    “没事没事,小娃儿没地方住多可怜,就说说,如果小娃儿有什么要的东西,别害羞,尽管于我讲,能弄到的都给弄过来。”

    妇女听到了书生的凝重,所以连忙摆手否认,生怕书生会错了意思。

    她只是听说那小娃儿长的极其可爱讨喜,而且读书还特别认真,所以便想着为自己那闺女讨个好印象而已。

    自己这唯一的闺女可是特别喜欢那位小娃儿,老是跟自己说他很香,长得那是十分好看,还说他很特别。

    所以她也算是带着一些好奇心过来的。

    结果还是没有看到那位小娃儿,要不是韩先生说了话,她还真以为是一家女儿做梦做迷糊了。

    吃了中饭,下午是没有课的,所以书生便去跑了一躺,把饭笼给送了回去。

    在书生出外的时候,胡小离一直都在房间学习认字,他感觉自己都可以记得几百个字了。

    终于,在天黑之前,胡小离把那本教材都看完了。只上两天课就门把认字的教材看完的孩子真的没有出现过,至少书生教书的这几年内没见过。

    等待书生把饭从另一位学生的家中提回来时,胡小离正好出了房门。

    这几天来,胡小离吃过了人类的饭菜之后,便喜欢上了熟食,甚至都忘记了以前捕食时吃的东西是什么味道了。

    看着书生从小小的饭笼中端了两大碗白米饭,一碗青菜,一碗白灼五花肉,还有一碗胡萝卜丝。

    胡小离连忙接过书生手中的饭笼,还有盖子,摆放好,然后给书生端了一碗米饭,自己才端起一碗米饭,开心地吃了起来。

    胡小离很喜欢吃这样煮的胡萝卜丝,他记得他以前不喜欢吃胡萝卜的,或许是化作人形之后改变了,或许是生吃的胡萝卜不好吃。

    书生看着每次低下头扒饭吃时都会被帽沿碍一下的胡小离,有些开心地笑了笑。

    饭后,书生打来了水,准备为胡小离洗澡,前天他就想为胡小离洗澡的了,不过胡小离说很累,便让胡小离自己擦了擦身,然后到附近村民家讨了一套旧衣服给他换。

    书生很想为胡小离洗澡,不是因为他爱干净有洁癖,而是初见胡小离的时候太脏了。

    孩子的美好当真不能如此委屈。

    终于,在浴房中,胡小离摘下了他的帽子,一头好看栗色的头在天窗落下那昏黄的阳光之下更加好看了些。

    只是书生现两边的头有些厚,便摸了摸胡小离的头。

    胡小离觉得有些舒服,不由得轻哼了一声,两个可爱的耳朵突然冒了出来,看起来毛茸茸的,给人一种想要捏一捏的感觉。

    “噫?”

    “原来这是大师兄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