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心血止渴
天刚亮时,一辆运送粮食的车推到了荀朗所住的客栈。 周边百姓虽看见了,也不惊讶。 如今彬州雪灾最困难的时刻已经过去了,家家户户现在都有点余粮。 杨刺史又会定期开府,让百姓领粮食。 而以荀公子为首的这些人,在这场灾情中也是做了诸多的事。 自然,他们的待遇与普通人不同。 官车送粮,安抚民心。 只是百姓们不会知道,在粮车的底部,也装作一个人。 这人若不是传闻被关押在牢房里的叶悯生,还能有谁? 阮仲容早就想好了,要神不知鬼不觉送一个大活人过去藏着,这样的办法是最为稳妥的。 假设飞鹰这个时辰还在城内窥探对面客栈的动静,顶多只是有些猜测而已。 但这样的假设本身就不一定梦成立,既然飞鹰想引阮仲容出去,那么必然也会在孤坟山等他。 这到手的肥肉,总不能眼见着让他飞了吧。 杨策那边,虽然人被接走了,做戏还是要做全。 他故意对外放话,今日会私密提审叶悯生,让看守牢房的那些人下手轻点,别把人打死了。 这样一来,必然引起百姓的议论。 若有心人想打听,还不是信手拈来的事? 城内一切安排妥当,阮仲容骑马奔向城外。 这孤坟山原是彬州一个有名的景点,本叫敬灵山。 人都说此山有灵,尤其是敬灵山上的那个古怪的洞。 内里布满瘴气,人在里面,昏昏沉沉,对时间,空间总有错乱感。 正是洞内无岁月,寒尽不知年。 此洞,一年四季都极其寒冷,常人进去都待不了半天。 再者说,这洞极其隐蔽。 若不是细心查找,很难发现洞的入口,竟然贯穿了一棵古树。 此时,程寄书就被扔在这阴暗的洞里。 据当地老百姓说,自雪灾发生以后,死伤无数。 那些尸体都被拉到这敬灵山来,有无多数尸体已然找不到家属认领,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人们口中的孤坟山。 阮仲容自进入敬灵山内,便感觉似乎更冷了。 不过,这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 他是在天渠山长大的孩子,后来又去了银虎军历练了几年,什么苦头没吃过? 到了约定的地点,正是敬灵洞前方空地。 四周一片肃杀之色,连雪都似乎停了。 周遭静寂,阮仲容却能感受到身边有人的气息。 他面色沉着冷静,朝着眼前这棵百年老树说道。 “久闻飞鹰大名,仲容实在想不通,你本是可以做大侠之人,却为何甘愿沦为走狗?” 话音刚落,从他头顶上方俯冲下来一名持剑的人,剑锋凌厉,透着寒光势要撕开树下之人。 阮仲容纵身一跃,腾空闪开。 飞鹰穷追不舍,阮仲容也毫不逊色。 这两人都曾被人精心栽培过,纵然飞鹰的实力人尽皆知,尤其他手上那把黑煞剑,出手招招狠辣,直击要害。 阮仲容也不是吃素的,他素来喜白衣,连配件也都喜欢白色的。 这柄剑是师父给他的,一般人认不出来,除非对方也是武林高手。 “雪踪影?看来你就是逍遥子的高徒了!” 飞鹰一看这剑鞘,一眼认出来了。 雪中无影,招招毙命。 剑锋纯净,即便刚刺死某人,剑上也不留一滴血。 “不错,今日你要是不交出阿朗,我让你高手此剑的威力。” 阮仲容脸色沉沉,目光如炬,透露着威胁气息。 “呵?没想到世子竟然好女色?为了一个女人?”飞鹰讥讽地朝他看去。 “什么女人?”阮仲容有些发愣,出神了一下。 仅仅这个空挡,便被飞鹰抓住,黑煞剑直抵着他的胸口。 “呵?世子在和我开玩笑吗?死到临头了,讲个笑话逗我玩?你要是这么想知道详细的,看在你这剑的份上,我给你两个选择。” 说着,他就要拿起雪踪影。 不过,很快他就放弃了。 “算了,这破剑我不稀罕。要么给你痛快,要么你进入和她一起等死。人都说啊,风流做伴,死后也不孤单,也算我对桓王还了二十几年前的人情。” 一边说着,一边把剑往阮仲容心口推进入。 一种强烈的钝痛感席卷了阮仲容,胸口血流不止。 剑上,有迷魂散,不多时他就晕了过去。 等他醒来时,只觉自己被五花大绑在洞里,甚至连眼睛也是被蒙着的。 周遭静寂,除了身边有人在呻吟。 “水,我要喝水。” 程寄书已然不知自己在这里困了多久,她只觉一片混沌。 除了蚀骨的凉意包裹着她,还有喉咙干渴,声音嘶哑。 “阿朗,阿朗!” 阮仲容挣扎着想解开绳索,奈何处处都死结,怎么也挣脱不开。 程寄书只觉得自己很冷,又渴又冷。 她觉得自己似乎变成了少女时期的模样,有一次贪玩躲进了雁州一个山洞里,是父亲去救出她来。 父亲?父亲。 “爹,娘,阿书不敢了,带我回去吧,求你们了。” 声音里满是哭腔,让人听了很心疼。 阮仲容还没从她是女儿身这事缓过来,又听到她说什么“阿书”,心下更疑惑了。 他一边像哄小孩一样安慰着她,一边还在死命要从绳子里挣扎出来。 “抱抱我,阿书好冷。” 程寄书娇小的身体一直往阮仲容身上靠,阮仲容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他之前不是没想过抱抱程寄书,只是没想过会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而且,她是个女孩子。 男女有别,阮仲容还是很清醒,女子的贞洁在这个世间上,依旧是最为宝贵的东西。 至少,他不能让阿书以后想起来会后悔。 ...... 也只能说阮仲容未免想的太多了,如今他们能不能回去也是一个问题了。 他很清楚飞鹰现在不杀他,只不过是还没到时候。 银虎军的令牌,这个东西等飞鹰想起来,自然又会再来取。 程寄书在洞里待太久了,已然不知道自己对面的人到底是谁。 她只想靠上去,那里很温暖。 当她往阮仲容的胸口靠去时,阮仲容只觉钻心地疼。 然而眼前的人似乎不明白怎么回事,她感受到嘴角边黏黏的,以为是水,想再喝一口。 可惜伤口已然有些结痂,阮仲容忍着疼痛,咬牙用内力撕开伤口,钻心的疼让他眉头紧锁。 程寄书感受到似乎哪里有液体流动,直往那边舔了一口。 “这水真难喝,还有血腥的味道,我不喜欢。” 阮仲容又疼又好笑,如果能活着出去。 不知道阿朗,如果知道自己喝了一个男人的心头血,还嫌弃味道不对,会是怎么一个样子。 如果你要,何止是心头血,心都给你,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