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百乐入院
“其实我不喜欢刀光剑影的日子,我觉得开个小饭馆,安安静静赚钱过日子,挺好的。” 这是罗汉经常跟大哥念叨的话,每一次他说起这话,大哥都会深以为然的点点头,然后说,我也是这么觉得的,这种生活才叫过日子。 罗汉跟大哥都这么想,可他们选择的路,却跟自己所期望的路截然相反。 也许是野心作怪的缘故,也可能是他们迫不得已,最终,他们都变成了自己不喜欢的样子。 不过他们从来没有后悔过。 “您好,几位?” 后门那里进出的客人挺少,但那里的服务员却没比大门那儿少,反而有多出一两倍的趋势,大多人都蹲在巷子里抽烟闲聊,看样子是在忙里偷闲。 在跟罗汉打招呼的时候,这些职业黑社会瞬间就变成了及其称职的服务员,说起话来不光有礼貌,还用的是标准普通话。 如果不是他们脖子上露出的纹身出卖了他们,估计谁也猜不到这群服务员的真实身份。 "一位,还有位置吗?"罗汉抬起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笑得很温和。 "有,我现在就带您进去。"旁边抽完烟的服务员冲着罗汉笑了笑,见罗汉西装革履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服务员顿时就觉得这是位贵客。 罗汉今天可是好好收拾了一番才来的,把金项链一摘,将身上的伤疤一遮,再加上一身新西装外带平光眼镜,普通人压根就看不出他的真实身份来。 更何况他是实力派中的演技派,就算是百乐看见了罗汉,也不一定能一眼认出他来。 简单来说,罗汉现在真不像是个黑社会,更像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 “这位置靠窗,楼下的街景完全可以尽收眼底,您想喝点什么给小的说就行,我现在去帮您安排。”那服务员点头哈腰的将罗汉引了进去,笑得可不是一般的谄媚。 只要他卖出去了酒吧里的东西,那么他是可以拿一定提成的,也就是说,罗汉买得越多,那么他能拿到手的钱也就越多。 在他看来,罗汉就是个财神爷,伺候好了,什么都好说。 “一瓶人头马,再上一盘花生米。”罗汉不动声色的说道。 听见这话,那服务员急忙点头,笑容更谄媚了:“您稍等,我现在就给您拿去。” 等服务员走了,罗汉这才松了口气,点了支烟,悠哉悠哉的靠在了沙发上,摆出了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细心观察着酒吧内的情况。 ? 今天这酒吧的生意不错,来来往往的全是客人,年轻人占了绝大部分,四十岁往上的客人不过七八个。 估计他们也不喜欢来这种地方,比起酒吧,恐怕会所跟夜总会对他们的吸引力更大。 罗汉仔细观察了半天,也没看见百乐的踪迹,心里嘀咕着,百乐那孙子不会是走了吧? 不应该啊,情报上可是明明白白的说了,百乐就在这个酒吧里,他走了,肯定得有人给自己报个信啊! 就在这时候,服务员拿着酒跟花生米过来了。 “您慢用,如果还需要什么,直接招呼我一声就行。”服务员没有再继续推销酒吧里的产品,毕竟说多了客人也烦,说不准客人本来还准备买点酒水,结果这一顿推销下来,人烦了就直接不买了。 “好的,麻烦你了。”罗汉点点头。 坐在角落里,罗汉慢悠悠的喝了半瓶酒,耐心无比的等待着百乐现身。 既然鬼荣他们没有给自己发消息,那么百乐那孙子肯定就在这酒吧里。 这一层全是能尽收眼底的卡座,二楼就是几个包间........ “硬冲上去不是个好主意......很有可能会没办法脱身........”罗汉手里握着酒瓶,喃喃自语的念叨着:“只能等了........” 忽然,罗汉的手机震动了几下,拿出来一看,是鬼荣给他发来的短信。 “还没搞定?” 罗汉不动声色的回了一条短信过去。 “没看见百乐,估计是在包间里。” 回了这条短信,罗汉也没有等鬼荣再回过来的意思,直接把手机塞进了兜里,靠着沙发就继续喝了起来。 百乐那孙子不可能待在酒吧里过夜,一般而言,再过一个小时左右,他就得带着几个姑娘往自己住的地方走了。 罗汉的耐心很足,所以他觉得吧,这都不叫事儿。 过了大概半小时的样子,二楼靠楼梯的那个包间门开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急匆匆的从里面跑了出来。 罗汉看见这人的一瞬间,眼睛都亮了。 哎哟,正主儿出来了啊! “这果盘是不新鲜还是怎么的........”百乐骂骂咧咧的往楼下跑着,目标直指厕所,表情说不出的难看:“吃完就闹肚子.......这生意还能做么?!” 他只顾着骂,并没有注意到后面有人跟上自己了。 走进厕所之后,百乐遇见了人生之中的几大难题之一,想拉屎,厕所却无情的满位。 百乐是什么人? 妈的,他可是纯纯的黑社会啊!遇见这种情况他能没有解决的办法?!完全不可能! 见所有坑位的门都紧紧关着,门把手的位置都有个红条,表示里面有人,百乐笑了。 他毫不犹豫的走了过去,砰地一声,踹开了一个靠里的坑位门,然后一点不顾及里面的人是什么表情,拽着那客人的衣领往外一甩,自己就进去了。 没等那客人反应过来,百乐把手枪从腰后抽出,冲着那人笑了笑。 “哥们,拉得差不多就赶紧走呗,我还想拉呢。” 那人一愣,没有立即回答百乐的话,估计是在琢磨,百乐手上的那把枪是真的还是假的。 “我叫百乐,要是你不走,我一会拉完了,出来就送你走。”百乐满不在乎的说道。 这时候,那客人没犹豫了,直接穿起裤子,起身就走。 百乐是什么样人,这个问题对于其他城区的人来说,可能不太好回答,但对于这些本地人而言,百乐就相当于一个活阎王。 你招惹他,他是真敢拿枪崩你。 也算他运气好,百乐踹他门的时候,这孙子刚擦完屁股,要是他还在拉...... “妈的,要不是我今天心情好,非得把他眼珠子给挖了不可........”百乐骂骂咧咧的把手枪放回了腰后,慢慢站了起来,伸出手抓住了门把,作势要关门。 但就在这一瞬间,他发现门让人给拽住了。 从百乐的位置,根本看不见那个人的脸,当然,他能看见那人拽住门的左手,还有拿着手枪的右手。 “砰!!!” “百乐,唔好怪我(别怪我),只能够怪你太贪心。”门外的人说着百乐经常能听见的粤语,又开了一枪,射穿了百乐的左大腿:“大佬吩咐,你一定要死.......” “操!!!!”百乐可不是善茬,没被门外的人一枪崩死,他觉得是自己的运气好,所以他就肯定了自己命不该绝,直接把手枪抽了出来,开始还击。 百乐开了两枪后,门外的那个人显然是乱了分寸,他似乎是害怕暴露身份,所以不敢露头,只能松开手,朝着厕所门那边跑去,回头还冲着百乐的隔间开了一枪。 他明摆着就是冲着百乐的小命来的,但他现在却跑了,连头都不带回的。 这其中的原因只有一个。 他开的第一枪,已经射穿了百乐的腹部。 “妈的.......”百乐瞪大了眼睛,用手捂着肚子上的伤口,脸上写满了痛苦两个字。 伤口传来的剧痛让百乐有种想死的冲动,但这种剧痛也让他清醒了过来,醉酒后的晕眩彻底离他远去。 “到底是谁?!!操!!!到底是谁有这个胆子来弄我?!!!”百乐满头冷汗的想着,因为失血过多的缘故,脸色都惨白了下来:“让老子知道了是谁的话......我非得.......” 忽然,百乐只感觉眼前一黑,然后就彻底的没了知觉。 百乐最后是在病床上醒过来的。 “老大!!你没事吧?!!感觉好点了吗?!!” “妈的!!!开枪的那孙子竟然跑了?!!!看场子的那些孙子都是废物吗?!!操!!!” “老大........” 百乐面无生气的看着天花板,脸色惨白到了极点,从他的面色跟呼吸来看,这孙子似乎就差一口气了。 他闻着弥漫在病房里的消毒水味儿,慢慢咧开了嘴,露出了一个极其怪异的笑容。 “跟我玩狠的........”百乐喃喃道:“李大胜......你这只猴子......真是到死的时候了......”